今天中午一點半,熙凡開車載我到警察局更新臨時居留證。從去年八月開始申請正式居留證到現在已將近七個月,這也是第二次更新。(臨時居留證的有效期限是三個月,而上回更新是2007年11月)

先前我拿的是正式的學生居留,每一年更新一次即可。但因為我們結婚了,我必須轉換身分。這樣的配偶居留,按照以往前輩的經驗,是差不多將近一年才會完成。等拿到正式居留證之後,才可繼續申請歐盟駕照,上上公民訓練,申請法語課程等。

如果沒記錯的話,2005年前的法律規定,外國配偶只要一結婚就可直接申請10年居留,結婚滿兩年就可申請法國國籍。但在當初內政部長(現任總統)Nicolas Sakozy的把關與督促下,凡是2006年結婚的外國配偶,每年必須更新一次居留證,直到第五年才可申請10年長期居留。現在要拿法國國籍,還得通過重重面試還有法語考試。所有文件都合法被承認,但是過不了法語考試,外國配偶仍無法取得國籍。而且每次更新居留證的費用,也從原本的55歐三級跳到275歐。這意味著:你有錢再來法國,法國無法再支持為數眾多的異國難民。

我了解這樣政策的目的是為了遏阻法國的非法移民,因為他們造成太多社會問題。但辛苦了我們這群無辜的異鄉配偶。今天讓我非常生氣,衝動到想K人的原因不是因為漫長的等待,而是無緣由的阻擋。

我先解說一下流程:一到警察局,你得先到櫃台領取一張號碼牌,然後坐在大廳等待螢幕跳到自己的號碼。這是一段簡單不過的流程。前幾次的經驗,我們只向櫃檯人員解是必須更新臨時居留證,毫無困難就可進入大廳等待。即便必須等上1-2小時。但今天非常意外,我們在櫃檯就被拒絕,因為櫃臺先生告訴我,只有期限到的前三天才接受申請更新。

挖哩咧~我進出這邊不下七八次,今天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規定。我認真的向他解釋,上回我也是居留證到期的一個禮拜前前來辦理,都是順順利利沒問題。不知道他是受不了我的push還是怎麼著,話越說越急,越來越強勢。不給號碼牌就是不給。因為熙凡下周要去德國出差,我家又沒巴士經過,我根本沒辦法自己到這邊辦文件。熙凡拉我到不遠的另一個櫃台,叫我假裝沒事站在那兒,他自己拿著我的臨時居留證溜到大廳找窗口辦事員想辦法。才沒30秒,熙凡就跟一位女士(同樣事警察局的櫃台人員)回到櫃台,那位女士跟這隻”豬”解釋,他是可以給我們號碼牌進去排隊的,這位豬兄一聽更火了,跟這位女士大聲嚷嚷:『這很嚴重ㄟ,妳不要做一些阿哩不達的事情。』還很兇惡地拿著我的臨時居留證衝進大廳,找不給我們號碼牌的理由。最後他同事(這位女士)看著我們表示無奈,但給我們一支電話號碼。熙凡很快地打電話回公司給人事經理Jean-Marie,說我們遇到這樣的問題。Jean-Marie叫我們帶在那兒,因為他要打電話給律師,請律師打電話過去。過了15分鐘左右,Jean-Marie回電告訴我們,律師已經跟辦事單位接洽過,等等會有另外一位女士出來接我們。真的!不到五分鐘,一位身穿白色西裝的女士拿著三張影印紙向我們走來。她直接跟我們解釋我的終極版(正式)居留證現在還在印刷廠加工,但下周她們就會寄信到我們加通知我們何時可以再來這領取等待多時的正式居留證。另外她帶我們走向櫃檯,並小聲地問我們是不是那位”豬兄”抵死抗拒我們的請求?並向櫃檯的另一位小姐要求一張號碼牌。我們才順利的進入大廳。

這位穿白色西裝的女士應該是主管,等我們一屁股坐在板凳上等待時,她指著我們,開始跟窗口的兩位小姐說明我們的”特殊狀況”。雖然這無法加速她們的工作速度,我們仍在大廳無聊了45分鐘,但一輪到我們的號碼時,我們根本話都不用說,小姐直接拿走我的文件,不到三分鐘就給我新的居留證,並重複轉達,下周應該會寄出信件到我們家通知領取正式居留證。這個三分鐘對我來說實在是異常神速,我來這邊辦文件好幾趟了,即便輪到自己的號碼,有時候也得站在窗口前等上15分鐘,才見姍姍來遲的辦事人員。

今天再次體驗法國官僚。我們手牽手回停車場開車時,我們達成的共識是:住在法國,一定要與【酪梨】為友,再不然就是生一個寶寶,栽培她變成律師大人! *Avocat=酪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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