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上九點Sylvain載我到車站,今天我必須先到Montpellier辦好第一學期的註冊手續(學校註冊證明也是辦理學生居留證的文件之一)。中午回Nimes警察局辦理居留證。當初來法國的簽證只到九月五號。若無法在九月五號前完成長期居留的申請,我就得直接飛回台灣。
我們大約兩點抵達警察局。只見超多人已經在大廳等待。辦理居留證的時間是每天的12h30-15h30。我拿到的號碼牌是H057。等了一小時,號碼才從H017跳到H021。Sylvain等得有點不耐煩,想先回辦公室。要我觀察一個人辦力耗費的平均時間。快輪到我的時候要我趕緊call他,他會馬上開車過來。
原先我不太高興,但想想在這邊等待真的是浪費時間,就叫他趕快滾蛋。四點十分我發現度越來越快(接近下班時間),我趕緊打電話給Sylvain,叫他快點開車過來。四點三十五分,終於輪到我了!一到窗口,我告訴那位皮笑肉不笑的女士,我要辦理學生居留證。她冷冷地拿出一張清單,說需要所有的文件,列了七、八條。等她說完,我就告訴她,我全都備齊了。她停了一下,就說:「好吧! 那我們開始。」